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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征信报告每月几号更新?

其他 2024-04-07 09:06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征信要一到两个月更新一次。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当删除不良信息。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 法律分析:个人的征信报告并不是固定在每个月的几号进行更新,而是每一天都会更新。因此在实际生活中,许多的金融放贷机构每天都会向征信系统发送用户的相关数据。用户在该天发生的变化,第二天就会被记录在用户的个人征信报告里。
    故很多银行的借贷机构会对征信报告的有限期作出规定。一般7-15天后,用户就需要重打印征信报告。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五十五条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其采取或者通知有关单位协助采取限制出境,在征信系统记录、通过媒体公布不履行义务信息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措施。
  • 征信的更新时间一般是一到两个月。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是5年,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开始计算;如果超过5年的,征信机构应当删除不良信息。法律依据:《征信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
    征信机构对个人不良信息的保存期限,自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为5年;超过5年的,应当予以删除。在不良信息保存期限内,信息主体可以对不良信息作出说明,征信机构应当予以记载。
    第十七条
    信息主体可以向征信机构查询自身信息。个人信息主体有权每年两次免费获取本人的信用报告。
    第十八条
    向征信机构查询个人信息的,应当取得信息主体本人的书面同意并约定用途。
    但是,法律规定可以不经同意查询的除外。
    征信机构不得违反前款规定提供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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