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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自建房,前邻居要盖比自己家高的房子,怎么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

房屋产权 2024-04-08 13:07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如果影响到了采光权可以维权,否则的话有必要容忍的义务
  • 首先你要确定你的相邻权是否受到侵犯。
  • 发生农村自建房纠纷时,双方当事人可以进行协商,如果不能协商一致,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进行调解,若调解不成,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 自建房一般是指农村自建房。
    以往城镇里面也存在着一些自建房,但是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城镇拿地门槛越来越高,城镇自建房也越来越少了。
    不管是自建房还是商品房,房屋主人一般都拥有两项权利。
    一项是对房屋自身拥有的权利,另一项是对于建造房屋的土地所拥有的权利。自建房房屋产权肯定属于个人,但是建造房屋的土地却是属于集体,个人只有使用权没有拥有权。
    土地使用权为中国特有的一项用物权利,是农民朋友在依法获得的集体经济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或者附属设施,而且可以对宅基地进行永久占有、使用和有限的处置权利。
    土地使用权在农村具有永久使用性、无偿使用性、严格的身份认证等等特性。
  • 农村自建房有争议的,双方当事人首先应当进行协商,如不能协商一致或一方不愿协商,可以请村民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权利人可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三十三条
    物权受到侵害的,权利人可以通过和解、调解、仲裁、诉讼等途径解决。
    第二百三十四条
    因物权的归属、内容发生争议的,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确认权利。
    第二百三十五条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第二百三十六条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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