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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被撞对方全责,保险指定的店没有原厂件,自己找的店报价5000保险公司报价2000。这种情况可以要求对方支付全部修车费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07 16:5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一般修车费可以分成两块解决,一部分由保险公司负责,一部分由肇事车主负责。
    4s店定损以后,当事人的车辆的维修费用由两块组成,保险公司承担的部分由当事人垫付,而后根据修车发票到车主的保险公司要求赔付。
    另一块就是后车应当支付的赔偿金部分,应当由后车车主或肇事驾驶员予以先行支付,然后由对方自行到自己的保险公司要求支付。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六十五条
    保险人对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的损害,可以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合同的约定,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对第三者应负的赔偿责任确定的,根据被保险人的请求,保险人应当直接向该第三者赔偿保险金。
    被保险人怠于请求的,第三者有权就其应获赔偿部分直接向保险人请求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的被保险人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被保险人未向该第三者赔偿的,保险人不得向被保险人赔偿保险金。
    责任保险是指以被保险人对第三者依法应负的赔偿责任为保险标的的保险。
    扩展资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五十七条
    保险事故发生时,被保险人应当尽力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者减少损失。
    保险事故发生后,被保险人为防止或者减少保险标的的损失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保险人所承担的费用数额在保险标的损失赔偿金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保险金额的数额。
    第五十八条
    保险标的发生部分损失的,自保险人赔偿之日起三十日内,投保人可以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人也可以解除合同,但应当提前十五日通知投保人。
     合同解除的,保险人应当将保险标的未受损失部分的保险费,按照合同约定扣除自保险责任开始之日起至合同解除之日止应收的部分后,退还投保人。
    第五十九条
    保险事故发生后,保险人已支付了全部保险金额,并且保险金额等于保险价值的,受损保险标的的全部权利归于保险人;保险金额低于保险价值的,保险人按照保险金额与保险价值的比例取得受损保险标的的部分权利。
    参考资料来源:
    中国人大网-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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