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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继承过户,有一人不配合怎么办

遗产继承 2024-04-17 14:57 人浏览
共13位律师解答
  •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规定,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受遗赠人应当在知道受遗赠后六十日内,作出接受或者放弃受遗赠的表示;到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受遗赠。
  • 您好,如果一方不赔偿的,可以考虑到法院起诉解决房产过户问题。
  • 您好,如果协商不妥的情况下,建议走诉讼程序。
  • 建议您准备相关证据材料,向法院起诉解决
  • 你好,那只能通过法院诉讼确定继承。
  • 您好,跟对方协商了吗,对方怎么说
  • 你好!不配合的人有继承权对吗?
  • 起诉法院,确权后凭判决书过户
  • 您好,您这边具体是什么情况
    【追问】我知道如果他不配合只有起诉,但起诉的最终结果我能拿到房子的百分百产权吗
  • 你好,只能向法院起诉继承。
  • 一个继承人不同意过户的人解决办法如下:
    1、双方进行协商处理;
    2、房产继承人不配合过户的情况可以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人配合完成过户。
    继承人之一不同意过户,则不能过户。
    法律规定,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遗产的继承顺序是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其中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
    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
    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房产继承人不配合过户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人配合完成过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人不配合过户的情况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继承人配合完成过户。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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