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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租了一个农村的民房,签订了五年的租期,每年12000的费用,现在由于个资金紧张付不起租金,想退租,房东不予支持,想要违约金2万,合同里面写了两万的违约金。这个要怎么办?感谢

房屋租赁 2024-04-12 11:59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您好,合同中约定了违约金两万,你到期不交房租和未经对方同意提前退租都属于违约行为,违约肯定是坐实了的。但违约金上限一般不超过实际损失的30%,如果认为违约金过高的,可以向法院申请减少一部分。这种情况我建议你找亲戚朋友借钱付了租金,就算去找银行贷款算下利息也比交违约金实惠。
  • 房租签了五年提前解除合同是可以的,但需要合同双方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果一方不同意解除合同的,那么是需要按照合同中约定的违约金标准来支付违约金的,具体情况下可以结合实际来进行处理。
  • 租户单方退租的情况,一般的违约金掌握在3-6个月租金左右,具体可以协商沟通一下。
  • 您好 您好 协商不妥,向法院起诉主张违约金过高减少支付
  • 合同里面写了两万的违约金 可以要求降低
  • 您好,具体要参考合同约定的内容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您好,可就违约金事宜进行咨询。
  • 违约金可以进行约定。这样在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要求适当减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九条
    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次承租人可以代承租人支付其欠付的租金和违约金,但是转租合同对出租人不具有法律约束力的除外。
    次承租人代为支付的租金和违约金,可以充抵次承租人应当向承租人支付的租金;超出其应付的租金数额的,可以向承租人追偿。

  • 房租合同违约金按照合同当中的约定进行计算。原告和被告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会约定承租人被告不能完整地履行合同,则需要赔偿三个月的房租、支付百分之五的违约金、扣除履约金以及支付免租期一个月的房租。
    履行一年之后,被告向原告送达解约通知书,原告签收。合同生效之后,当事人对质量、价款或者是报酬、履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者是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585条第1款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所以,违约金具有惩罚性的特征,它不以非违约方遭受损失为前提。
  • 违约金一般是一个月租金或押金,最高不超过总租金的20%。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八条 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百七十九条 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
  • 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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