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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丢钱,要求员工赔偿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0 15:0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要求赔偿多少呢,可以打劳动局的电话投诉的
  • 你好,不赔,建议立即打电话报警。
  • 你好,建议及时报警解决。
  • 首先应当由饭店老板进行赔偿。如果服务员有重大过失,老板可以向服务人员追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店内丢失东西,如果是因为员工导致的,用人单位能够要求员工赔偿。应当确定是怎么丢失的,如果没有相关证据,不应该让员工赔偿。如果员工负有保管义务,但是因为玩忽职守导致丢失的,承担一定责任。
    法律分析
    店内丢失的东西,在不能查清是否是因为个别员工失职的情况下丢失货物,由员工承担损失,这种做法不仅没有
    法律依据:,也没有事实依据,这种行为已经侵犯了劳动者的财产权,是完全不符合劳动法的行为。员工遇到类似情况时,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或者通过司法途径维护权益,可以拨打劳动仲裁执法大队电话进行投诉。
    如果是他人盗窃了店内东西,应由盗窃人负责赔偿,店员不是盗窃人,没有赔偿义务。法律也没有规定店员在此种情况下的先行赔付义务,因此,不能要求店员先行赔付,再由店员向盗窃者追偿。
    如果是员工故意造成的损失需要全额赔偿用人单位,比如故意破坏用人单位的产品、设备等。员工存在重大过失的,需要赔偿用人单位百分之一十左右的损失,明显可以避免的错误,比如因为违章操作给用人单位造成了经济损失的、喝酒后工作造成损失的,可以要求员工承担一半左右的损失。
    但如果是员工一般过失或者正常工作不存在主观故意或重大过失的,造成的经济损失,无论大小,均不应让员工承担。
    法律依据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十六条 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
    经济损失的赔偿,可从劳动者本人的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的部分不得超过劳动者当月工资的20%。若扣除后的剩余工资部分低于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则按最低工资标准支付。
  • 法律分析:首先应当由饭店老板进行赔偿。如果服务员有重大过失,老板可以向服务人员追偿。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从事住宿、餐饮、娱乐等经营活动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他人遭受人身损害,赔偿权利人请求其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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