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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我问一下我干了一个月公司没让签劳务合同现在因伤上不了医院以开证明但是公司还是不让走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2 09:2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单位不签劳动合同就是违法的,可以直接提出离职走人。
  • 您好,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进行投诉举报。
  • 可以向公司所在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
  • 申请工伤期间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二条【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那么也就是说,没有签订合同,不存在第二种情形,当然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也不该犯以上错误。那么第一种情形是否存在呢,如果也没有,那么你方一般不用承担责任
  • 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劳动者违反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两种情况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
    那么也就是说,没有签订合同,不存在第二种情形,当然本着诚信守法的原则也不该犯以上错误。那么第一种情形是否存在呢,如果也没有,那么你方一般不用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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