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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认定书迟报了怎么办

工伤索赔 2024-04-22 16:22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工伤主要分为四步骤,第一,伤情治疗;第二,认定工伤;第三,劳动能力伤残鉴定;第四,赔偿。鉴定是第三步,若前期两步未做好,会对你赔偿有所影响,伤残鉴定是影响最大的阶段,差一个等级赔偿款最少差了几万,鉴定的时间和鉴定提供的材料都比较重要,每个伤情不同,鉴定时间和提供材料不同,毕竟后续的赔偿金额与你的伤残等级、年龄、工资收入挂钩,赔偿项目包括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等。
  • 工伤认定迟报导致社保不能赔的部分,可以向用人单位主张
  • 如果工伤走不通,可以提出人身损害赔偿。
  • 你好 具体情况方便电话沟通吗
  • 那就由工伤人员自己申请

  • 一、发生工伤24小时内要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报送工伤报告表。
    二、发生工伤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之日或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科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
    三、工伤保险报销所需材料:
    (一)工伤认定决定书(过行政复议期后)。
    (二)发票原件(本人签字)。
    (三)费用明细,住院病历,门诊病历要求原件、复印件。
    (四)工伤待遇审批表。
    (五)工伤职工如果放弃伤残等级鉴定,需本人书写放弃伤残等级鉴定声明,单位盖章。
    (六)工伤职工如需要评残,需到医保处填写劳动能力等级鉴定申报表。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
    (一)项、第
    (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
    (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可以去工伤认定科复印
  • 去劳动局看看能否补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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