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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临时羁押在看守所,会不会不去办案案子所在地

其他 2024-04-11 11:21 人浏览
共14位律师解答
  • 异地临时羁押在看守所,会不会不去办案案子所在地,具体情况
  • 你好!原则上这种可能性是没有的,一般会送案子所在地的。
  • 你好,马上给您电话解答,方便电话沟通一下吗///
  • 你好,你這邊具體是什麼情況,可以先大概介紹下。
  • 您好! 您这边方便电话沟通详细说下案情吗?
  • 您好,可以协商,或通过法院诉讼解决
  • 你好,肯定需要去当地看守所办案呢
  • 你好,我们可以提供专业 的帮助
  • 你好,可以跟我说下情况
  • 你好 请简单的描述案情
  • 具体要看到哪个阶段了
  • 法律分析:异地羁押没有法律规定,只要羁押场所是法定的就可以,一般黑社会性质犯罪或者职务犯罪有异地羁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十五条 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 异地羁押在刑法上的规定是对于案件调查,几个同级的人民法院都有权利进行案件的调查,案件的调查受到有关地理区域的限制,但是一般是采取最初的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居住地与犯罪地都可以,案件当事人的拘押地是同法院地。异地羁押存在程序上繁琐,但是对于案件的处理较为有效。
    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25条规定:几个同级人民法院都有权管辖的案件,由最初受理的人民法院审判。在必要的时候,可以移送主要犯罪地的人民法院审判。这条规定,采取的是以最初受理地为主,以主要犯罪地为辅的原则。
    只要是犯罪地和居住地都可以,当地法院都有管辖权,拘押地一般同法院地。

  • 1、对于异地临时羁押的犯罪嫌疑人,律师是可以会见的。临时羁押在本质上属于刑事拘留,刑事拘留是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在案件侦查过程中,依法在紧急情况下采取的,临时剥夺某些现行犯或重大犯罪嫌疑分子人身自由的强制方法。犯罪嫌疑人自被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就有权委托辩护人,律师作为其辩护人的可以依法安排会见。
    2、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四条 犯罪嫌疑人自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者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被告人有权随时委托辩护人。
    侦查机关在第一次讯问犯罪嫌疑人或者对犯罪嫌疑人采取强制措施的时候,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
    人民检察院自收到移送审查起诉的案件材料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犯罪嫌疑人有权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自受理案件之日起三日以内,应当告知被告人有权委托辩护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期间要求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及时转达其要求。
    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在押的,也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委托辩护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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