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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准备解散,但现在已签订合同正在履行,后期涉及收款,签订补充协议/结算协议需盖章等,如果成立清退小组的话,需要的最低配置是什么,如何把正在履行的项目转移到总公司的其他部门或业务相关的子公司中

企业法律顾问 2024-04-15 10:4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建议与合同相对方签订书面的协议确定相关方的权利义务转移。
  • 可以经协议另一方同意之后,转移到其他业务分公司。
  • 您好,需要了解下具体情况。
  • 您好,具体跟您详细的沟通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分公司解散当然需要清算。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未在法定期限内成立清算组的,人民法院可以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
    第一百八十条
    公司因下列原因解散:
    (一)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解散;
    第一百八十三条
    公司因本法第一百八十条第
    (一)项、第
    (二)项、第
    (四)项、第
    (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有限责任公司的清算组由股东组成,股份有限公司的清算组由董事或者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人民法院应当受理该申请,并及时组织清算组进行清算。
  • 分公司解散时,员工劳动关系的处理方式:员工与分公司的劳动关系终止。此时,员工可以依法主张要求分公司给予相应的经济补偿。其中,如果分公司的财产不足以支付的,则员工可以要求总公司来支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 您好,可以说下具体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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