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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房产继承公正何时办理?哪些人参加? 费用? 2.一房两子女(一人入住,付一半房款给另人)如何处理? 3.长期不办会怎样?子女无纠纷。

遗产继承 2024-04-15 15: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被继承人死亡后就可以办理,继承人都需要一致同意办理,双方之间可以协议房屋归一方所有另一方给折价补偿。
  • 稍后我给您打电话回复
  • 房产继承手续的办理:
    1、继承人准备好房屋过户资料到交易中心办理转绘,其他继承人要现场放弃继承权;
    2、继承人办理转绘手续之后到房管局办理免征契税申请;
    3、继承人办理析产登记手续并缴交登记费;
    4、继承人领取新的房产证。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第二百一十条
    不动产登记,由不动产所在地的登记机构办理。
    国家对不动产实行统一登记制度。统一登记的范围、登记机构和登记办法,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 办理房产继承需要的手续有:
    1、对房屋进行市值评估;
    2、注销被继承人户籍;
    3、办理继承权公证;
    4、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5、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是否需要缴纳税费;
    6、换领新的产证。法律依据:《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继承等公证事项。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房产的继承程序是:
    1、继承人携带继承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婚姻关系证明、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产权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到该区房地产交易进行房屋产权继承登记;
    2、然后再到该房产主管税务所办理免税手续;
    3、最后到房管局办理过户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第一千一百二十四条
    继承开始后,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应当在遗产处理前,以书面形式作出放弃继承的表示;没有表示的,视为接受继承。
  • 您好,这种情况不好界定,建议您先协商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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