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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修高速路占地有人管没有

征地补偿 2024-04-15 12:04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具体补偿数额需要结合征收项目、政策、补偿方案等综合确定。如果补偿太低的话千万不要签署补偿协议,尽快委托律师帮你维权
  • 法律分析:
    1、擅自占用、挖掘公路。
    2、在公路上及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堆放物品、倾倒垃圾、设置障碍、挖沟引水、利用公路边沟排放污物或者进行其他损坏、污染公路和影响公路畅通的活动。
    3、损坏、擅自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五十四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在公路用地范围内设置公路标志以外的其他标志。
    第七十六条 有下列违法行为之一的,由交通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
    (二)违反本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
    (三)违反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从事危及公路安全的作业的;
    (四)违反本法第四十八条规定,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
    (五)违反本法第五十条规定,车辆超限使用汽车渡船或者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的;
    (六)违反本法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六条规定,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桩、界桩,可能危及公路安全的。
  • 可以向当地的政府或者公路管理部门反映情况,请求其进行处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条公路受国家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破坏、损坏或者非法占用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爱护公路、公路用地及公路附属设施的义务,有权检举和控告破坏、损坏公路、公路用地、公路附属设施和影响公路安全的行为。
    第八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公路工作。
  • 法律分析:擅自占用、挖掘公路的,未经同意或者未按照公路工程技术标准的要求修建桥梁、渡槽或者架设、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未经批准从事危及公路安全作业的,铁轮车、履带车和其他可能损害路面的机具擅自在公路上行驶的,损坏、移动、涂改公路附属设施或者损坏、挪动建筑控制区的标校、界校,可能危及公路安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 第七十五条 责令停止施工,并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路政管理规定》 第二十三条 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可以处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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