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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交通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决定吗,有什么样的规定呢

行政处罚 2024-04-13 11: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根据上述规定,交通警察当场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的事项具体包括:
    (1)当事人的违法事实。
    (2)行政处罚的依据。
    (3)处罚内容、时间、地点。
    (4)处罚机关名称;所谓“处罚机关名称”,是指作出行政处罚机关的单位名称。
    (5)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零七条 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人予以警告、二百元以下罚款,交通警察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出具行政处罚决定书。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事实、行政处罚的依据、处罚内容、时间、地点以及处罚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 你好,具体处罚结果以处罚决定书为准,如果有异议,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
  •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应当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身份证件,填写预定格式、编有号码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当场交付当事人。 前款规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行政处罚依据、罚款数额、时间、地点以及行政机关名称,并由执法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执法人员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必须报所属行政机关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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