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你好,我现在是哺乳期,我现在有每天一个小时的哺乳假。我在这个公司干了四年了,一直是双休,然后今天接到通知,把每周的双休调成了每周休1.5天,工资没变,这种情况合法吗?我的产假时间到2024.6.24,如果调成1.5天,我不想干了,这样有赔偿的吗,之前每天上班7个小时,现在调整周末上多3.5小时,这算延长上班时间吗?延长上班时间是按原来的上班时间算,还是按法定规定的每天8小时,一周不超44小时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13 12:57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不能延长工作时间的情况:
    1、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能安排延长工作时间;
    2、哺乳期女职工不能安排延长工作时间。
    《劳动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一条
    用人单位应当严格执行劳动定额标准,不得强迫或者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
    用人单位安排加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 你好,建议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 你好,女职工产假期间,无论是用人单位支付产假工资还是女职工享受生育生活津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本人仍应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人单位缴纳单位承担的部分,员工个人承担的部分由女职工个人缴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延安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