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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有个人欠我1200可是,有一半是我付的酒钱,我怕警察不相信是他请客给我报销的钱,然后后面又找我借钱600,都有记录,请问警察会管吗

其他 2024-04-14 23:27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您可以通过法院诉讼主张您的权力。
  • 不好说,建议与律师联系咨询。
  • 法律分析:
    1、对于那些证据不充分的,例如没有借条、欠条、还款协议、对账单、送货单等等的,通过报警,警察可以要求对方过来了解情况,进一步促成调解及签订书面协议或做了笔录,这样的话,就保留到了非常重要的证据。
    2、经过警察的介入,对方可能会基于对法律及公安的威严,害怕警察采取进一步措施,例如拘留等,在有压力的情况下,会主动还钱,或分期付款。
    3、报警后,如果警察介入,可能可以获取对方的身份信息,这是后续起诉的基本材料,否则连起诉谁都无法确认,法院也不会立案。
    4、对于涉案人数较多的,可以维护社会稳定,不容易激起老百姓的矛盾和情绪。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
    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
    第六百六十九条 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

  • 1、是可以报警处理。因为公安机关主要负责刑事案件和治安管理,欠钱不还属于民事纠纷,排除涉嫌诈骗情形的朋友借钱行为,警察只是协调处理,并不会立案侦查,作用并不大
    2、朋友欠钱不还的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诉讼、仲裁、调解来解决
  • 法律分析:可以报警处理。派出所将把人带回公安机关,经营者来派出所做笔录后,这种是看金额的,比如几十块钱的,都是关在派出所不超过24小时,通知家属等过来带回,几百块的通知家属带钱过来放人,要是几千块的,以妨碍他人经营罪进行拘留,并通知家属带钱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第六百八十条 禁止高利放贷,借款的利率不得违反国家有关规定。
    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的,视为没有利息。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约定不明确,当事人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自然人之间借款的,视为没有利息。
  • 属于民事纠纷,协商不成,考虑收集相关证据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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