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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推倒对方不承认警察不予处理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5 16:31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然而,在处理此类案件时,警方通常需要有一定的证据来证明违法行为的发生。如果对方不承认推倒您,且没有其他目击证人或监控视频等证据来证明对方的违法行为,警方可能会因为证据不足而无法立案处理。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收集相关证据,如医疗记录、伤情照片等,了解提起民事诉讼的可行性和具体步骤。
  • 对方打人不承认没有证据,可以报警处理,警察会依职权调查、收集证据。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
  • 委托律师起诉处理,到时律师可以申请法院调查令调取双方笔录的。
  • 警察不予处理的话话可以法警察不予处理的话,可以法院起诉解决
  • 您好,请问您受伤情况如何?是否有医院的诊断证明?
  • 法律分析:被人打,派出所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主人家,不必等公安局。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如果你对公安局的做法不满意,你可以向其投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也可以把派出所一起告上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被人打,派出所不处理,你可以直接到法院起诉主人家,不必等公安局。现在轻伤最好的办法就是和对方协商赔偿解决。如果你对公安局的做法不满意,你可以向其投诉,或向上级公安机关投诉。
    也可以把派出所一起告上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1、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2、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3、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被打警察不处理,可以直接拨打公安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拨打110转监管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收集证据向法院提起诉讼。警方有义务立即处理此案并通报结果。如果案件处理不及时,受害人可以直接投诉。
    具体来说,应该根据受害人的情况来判断。被害人可以收集和保留相关证据,以备日后使用。构成轻伤以上的,警方不予处理的,可以提起刑事自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或者单独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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