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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故意隐瞒小区有安置房,平谎称已经回购,没有安置房,误导我购买房产

房屋买卖 2024-04-19 15:43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结合你的陈述来看,在你能就上述事实举证的情况下,开发商存在履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欺诈行为,但买卖合同开发商的主要义务是交付房屋,告知买方房屋所在小区存在安置房系附随义务,并不导致买卖合同之目的不能实现,故买方主张开发商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院上能获得支持;如买方主张解除买卖合同,法院大概率驳回的
  • 如果是有能证明销售欺诈可以直接找开发商退房
  • 你好,什么时候的事情,交房了没有
  • 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应在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范围内赔偿。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要求开发商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酌情赔偿买受人由此所受到的损失、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 你好:可以起诉看证据了
  • 开发商隐瞒房屋真实情况应承担返还已付购房款及利息并承担不超过已付购房款一倍的赔偿责任。买受人可以要求退房,对于无效行为取得的财产予以返还或作折价补偿,同时开发商应酌情赔偿买受人由此所受到的损失。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六条
    行为人与相对人以虚假的意思表示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第一百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
    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五百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一)假借订立合同,恶意进行磋商;
    (二)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
    (三)有其他违背诚信原则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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