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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想咨询一下。我和五保户在村委签订了领养协议(我和五保户不属于同一个村)、后续五保户如果去世了、他的土地、我可以继续使用吗?还是直接国家收回

其他 2024-04-18 16:32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宅基地使用权人死亡后,宅基地使用由村集体收回,分配给其他村民
  • 你好,专业老师立即和你联系!请您留下联系方式,直接电话回复
  • 说下具体的情况或过程,看怎么去帮你处理这个问题。
  • 国家的《五保供养管理条例》规定,凡丧失劳动能力,又法定赡养人的农村居民,经村委会讨论,村民会议表决,都可享受五保户待遇。五保户承包田和原有财产有其自己保管使用,也可委托村委会代为保管,在其去世后有村委会负责收回。
    也就是说,无二无女的农民只有丧失了劳动能力,都可申请成为五保户,其土地在其在世时由其自己管理和使用,任何人无权擅自收回。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 法律分析:国家的《五保供养管理条例》规定,凡丧失劳动能力,又法定赡养人的农村居民,经村委会讨论,村民会议表决,都可享受五保户待遇。五保户承包田和原有财产有其自己保管使用,也可委托村委会代为保管,在其去世后有村委会负责收回。
    也就是说,无二无女的农民只有丧失了劳动能力,都可申请成为五保户,其土地在其在世时由其自己管理和使用,任何人无权擅自收回。法律依据:《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
    第一条 为了做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保障农村五保供养对象的正常生活,促进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农村五保供养,是指依照本条例规定,在吃、穿、住、医、葬方面给予村民的生活照顾和物质帮助。
    第三条 国务院民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村民委员会协助乡、民族乡、镇人民政府开展农村五保供养工作。
  • 你好,五保户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 如果五保户去世,他的土地不能直接由您继续使用。您需要与相关部门或村里进行协商,尽量形成书面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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