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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条里的个人养老,医疗保险,失业金都扣缴过,怎么还要扣其他计税项,而且扣了2000多正常吗?扣的都是什么

社会保险 2024-04-18 11:28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根据工资水平不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的适用范围也存在差别
  • 工资条里的个人养老,医疗保险,失业金都扣缴过扣了2000多正常
  • 的个人养老,医疗保险,失业金都扣缴过,怎么还要扣其他计税项,而
  • 这个需要问下人一事,具体的扣的什么费用
  • 你好,根据相关法律规定
  • 工资扣税即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率是个人所得税税额与应纳税所得额之间的比例。个人所得税率是由国家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根据个人的收入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是收入达到缴纳标准的公民应尽的义务。
    工资扣税标准现在是以5000为起征点,算法为;应纳税所得额=月度收入-5000元(起征点)-专项扣除(三险一金等)-专项附加扣除-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法律依据:《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四条 工资支付主要包括:工资支付项目、工资支付水平、工资支付形式、工资支付对象、工资支付时间以及特殊情况下的工资支付。
    第五条 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
    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
    第六条 用人单位应将工资支付给劳动者本人。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用人单位可委托银行代发工资。
    用人单位必须书面记录支付劳动者工资的数额、时间、领取者的姓名以及签字,并保存两年以上备查。用人单位在支付工资时应向劳动者提供一份其个人的工资清单。
  • 工资扣税的计算是: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全月应纳税所得额,企业核算工资所扣税额,在发放前进行代扣代缴,代职工统一到当地地税局申报缴纳。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扣税的计算是:
    (一)应纳税所得额=工资收入金额-各项社会保险费-起征点(5000元);
    (二)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x税率-速算扣除数。法律依据:《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二)非居民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三)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以及损失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四)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五)财产转让所得,以转让财产的收入额减除财产原值和合理费用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和偶然所得,以每次收入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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