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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打没还手去医院检查没外伤对方不给检查费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9 17: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首先尝试与对方协商,争取达成赔偿协议1。 如果协商未果,您可以向公安机关报告情况,并由公安机关介入调解
  • 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对方拒绝赔偿,可以向侵权行为发生地的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用。
  • 您好,如果构成轻伤可以追究对方刑事责任。
  • 你好,具体的需要电话沟通
  • 请描述一下具体问题吧。
  • 法律分析:当然可以要求支付医疗费用,同时你可以要求验伤。如果鉴定结果是轻伤,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若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要求追究打人者的刑事责任。
    不管是公诉还是自诉,都可以同时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对方赔偿医疗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十六条 由于犯罪行为而使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对犯罪分子除依法给予刑事处罚外,并应根据情况判处赔偿经济损失。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的犯罪分子,同时被判处罚金,其财产不足以全部支付的,或者被判处没收财产的,应当先承担对被害人的民事赔偿责任。
  • 可以要求赔偿医药费、误工费、营养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等赔偿,被人打伤应该及时报警,要求公安机关开具鉴定委托单,到指定的鉴定机构进行伤情鉴定。经鉴定构成轻伤及以上的,打人者涉嫌故意伤害罪,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
    经鉴定为轻微伤及以下的,打人者违反了治安管理,公安机关可以依法进行行政拘留并处罚金。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 及时报警,并申请伤情鉴定,如果构成轻伤或轻伤以上,打人者就涉嫌故意伤害罪,依法应被追究刑事责任。如果伤情鉴定为轻微伤,只能要求民事赔偿,受害者可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同时可以要求给予行政处罚。
    公安机关立案后,受害者还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当然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伤残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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