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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孩子在学校遭到暴击伤害多少天后报警还有效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16 20:20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1.如果对方的暴力行为已经造成孩子人身或财产损害,可以要求该学生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如果施暴学生的行为构成违法犯罪,应该根据有关法律予以处置,必要时还可由政府收容教养
    3.如果孩子在校期间受到伤害,学校未尽到相应的安全保障义务,还可以追究学校的民事补充责任
  • 法律分析:学校的保卫部门主管,学生处教育处配合。直接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举报,情况严重的,可以直接拨打110。施暴主体呈低龄化发展态势;施暴者大多具有群体性,个体施暴者的行为发生率较低;施暴行为比较隐秘。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14周岁的人或者60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 法律分析:这个要分程度,一般的口角打闹,应该报告教师帮助进行调解,教师调解无效,则请告知双方家长,进行调解协商,并对施暴者进行教育规劝。如果暴力程度构成人身伤害(包括身体和心理),建议直接报警,无需经过教师及学校,因为教师和保安属于一般公民,大多没有经验与胆量处理突发事件或恶性事件,这种触及法律,危害公民人身安全的事件,请让警察来处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第十七条之一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过失犯罪的,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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