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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不给办学籍违法吗

其他 2024-04-17 17:39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是违法的,学籍是学生属于某校的一种在法律上的资格
  • 你好,这种情况建议咨询教育部门沟通解决
  • 你好,当孩子已经实际转学到了另一所学校,那么孩子的学籍也就直接从电脑上转到了该校,不存在不给转的情况。孩子到新学校上学后,您可以到该校的教导处请求查询一下,看看学籍是否已经转过来。另外,还要看你的孩子是不是在义务教育范围之内,如果是可以去教体局反应情况,谁也不能阻碍孩子享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如果学校确实不给办,可以向当地教育局投诉,还可以提起民事诉讼。欢迎进我主页与我详谈,我可以帮你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学校不放学籍,违法,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二十六条 教育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规定,由上一级教育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学校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主管部门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校长和相关人员责任:
    一、不为已接收学生建立学籍档案的;
    二、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籍或学籍档案的;
    三、不及时把学籍变动信息纳入学籍档案的;
    四、不及时报告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辍学情况的;
    五、接收学生不为其办理转学手续的;
    六、不按规定为学生转接学籍档案的;
    七、泄露或非法使用学生学籍信息的;
    八、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
  • 法律分析:不违法,孩子上学学籍必须和户口必须一致的。尽管在上学期间并不需要学籍和户口所在地一致,但是因为高考报名采用双籍制,所以按照要求必须回户籍所在地考试,所以就是说只有在户籍和学籍一致的情况下才能报考。
    那么如果你到临时来更换学校的话就会很麻烦,所以最好一开始在上学的学校学籍就和户口所在地一致。法律依据:《中小学生学籍管理办法》
    第四条 学生初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后,学校应为其采集录入学籍信息,建立学籍档案,通过电子学籍系统申请学籍号。 学籍主管部门应通过电子学籍系统及时核准学生学籍。
    第六条 学校不得以虚假信息建立学生学籍,不得重复建立学籍。学籍主管部门和学校应利用电子学籍系统进行查重。 学籍管理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转学手续的学生入学。
    残疾程度较重、无法进入学校学习的学生,由承担送教上门的学校建立学籍。
    第九条 学生转学或在基础教育阶段升学时,学籍档案应当转至转入学校或升入学校,转出学校或毕业学校应保留电子档案备份,同时保留必要的纸质档案复印件。
    学生最后终止学业的学校应当归档永久保存学生的学籍档案,或按相关规定办理。 学校合并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并入的学校管理。 学校撤销的,其学籍档案移交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指定的单位管理。
  • 只要是被正当入取的,都有学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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