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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拆迁安置户。政府拆迁我们是大红本全私产。结果给安置的房子不给办理产权证书,说该房子是廉租房。因此不给办理产权登记。 我们有拆迁协议,上边写着全私产,现在政府不诚信,请问律师,我们怎样告它。告政府??还是告拆迁安置办??

拆迁补偿 2024-04-17 11:42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您好,对方未能按照补偿协议给补偿的,属于违约行为。你去起诉要起诉跟你签补偿合同的单位。如需要代理案件的可以来电咨询。
  • 根据你的描述 属于行政合同 这种情况 谁在合同上盖章 起诉谁的
  • 拆迁发生纠纷,可以到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规定,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规定,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法律依据:《行政诉讼法》第二条第一款
    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有权依照本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三款
    被征收人对补偿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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