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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以前在外省买的社保转回本地后没到社保局办理怎么办,回执单搞丢了

其他 2024-04-18 17:31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必须到参保地社保中心重新办理,否则不能办理转移手续
  • 说下具体的情况或过程,看怎么去帮你处理这个问题。
  • 第一步:在转入地社保局已经正常参保。
    想要将异地社保转入当地首要的前提就是要在当地参与社保,有了个人账户信息才能进行下一步的转入操作。
    第二步:带齐资料到转出地社保局开具缴存证明转移合并社保的第二步就是到转出地开具社保缴费凭证,一般各地要求的开具方式有所差异,比如深圳带身份证和社保卡去任一社保局的自助设备上即可完成,一分钟就可以拿到手。
    还有的省市更方便操作,比如长沙提供网上开具缴费证明的方式,想要异地转移的朋友连路费都省了。
    第三步:带齐资料到转入地社保局办理合并。
    带齐缴费凭证、个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到转入地社保局办理合并,将这些资料交给社保局的工作人员之后就可以耐心地等待社保的转入合并了,各地时间有所差异,一般在半年左右。
  • 法律分析:很早以前在异地缴纳的社保,中间一直未交,可以转回来。参保人在原参保地提供身份证、社保编号,到所在的社保中心打印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到新参保地社保机构办理转移手续即可。
    后台所有手续由两地社保经办机构之间处理。新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转移接续申请,对符合本办法规定条件的,向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函,并提供相关信息;对不符合转移接续条件的,向申请单位或参保人员作出书面说明。
    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在接到同意接收函的15个工作日内,办理好转移接续的各项手续。新参保地经办机构在收到参保人员原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社保经办机构转移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资金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办结有关手续,并将确认情况及时通知用人单位或参保人员。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三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的,由原参保所在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开具参保缴费凭证,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应随同转移到新参保地。参保人员达到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其在各地的参保缴费年限合并计算,个人账户储存额(含本息,下同)累计计算;未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前,不得终止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并办理退保手续;其中出国定居和到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定居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 社保办理的流程为:
    (一)首先要进行社保登记
    (二)还需填报办理社会保险“网上申报”业务申请表
    (三)办理参保人员增减变化申报的业务操作程序。法律依据:《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五条 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就业,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按下列规定办理:
    (一)参保人员返回户籍所在地(指省、自治区、直辖市,下同)就业参保的,户籍所在地的相关社保经办机构应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二)参保人员未返回户籍所在地就业参保的,由新参保地的社保经办机构为其及时办理转移接续手续。
    但对男性年满50周岁和女性年满40周岁的,应在原参保地继续保留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同时在新参保地建立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记录单位和个人全部缴费。参保人员再次跨省流动就业或在新参保地达到待遇领取条件时,将临时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账户中的全部缴费本息,转移归集到原参保地或待遇领取地。
    (三)参保人员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不受以上年龄规定限制,应在调入地及时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手续。
  • 联系当地社保局看看是否可以补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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