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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时间发生交通事故负全责,这样子可以找单位负责任吗?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18 08:39 人浏览
共9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提供工作期间交通事故赔偿有关的法律咨询。
  • 您 好,如果是全责是不可以申请工伤的
  • 你好自己付全泽是不能找公司的b
  • 你好,交通事故可以协商赔偿
  • 你好,这种情况需要详细分析
  • 可以去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得

  • 一、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有责任吗
    1、上班期间发生交通事故公司有责任。职工因为交通事故认定为工伤,事故是由第三方车辆交通肇事的,工伤职工必须先向第三方主张人身损害赔偿,因为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的时候,一般要求提交道路交通事故民事赔偿协议书、或者调解书、判决书。职工在获得肇事方人身损害赔偿之后,可以享有工伤医疗之外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医疗待遇是指医疗费,残疾辅助器具费,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间发生的护理费、交通费、住院伙食补助费。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二、出了交通事故处理流程是什么样的
    出了交通事故的处理包括以下流程:
    1、交通部门现场勘查;
    2、交通部门交通事故责任认定;
    3、交通部门组织赔偿调解;
    4、调解不成,向人民法院起诉;
    5、申请强制执行。
  • 单位是否负责任视情况而定。根据法律规定,职工上下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非本人主要责任的,可以认定工伤,认定工伤,必须要有交警部门的责任认定书,以及事故报告,单位应该在30日内申报,现在已经超过期限,只能由本人去申报,但是,交通事故认定工伤的,首先要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索赔之后,再按照工伤办理。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发生交通事故后,都需要打电话报交警处理,因为只有交警才能划分责任。(简单或者争议不大的事故双方可以协商处理)。交警介入以后,需要对事故的发生进行检查、勘察、鉴定等,然后分析发生事故的直接原因,判断双方的过错程度,最后作出事故责任的划分决定。另外,承担的事故责任大小会影响赔偿责任的多少,因为该认定就是事故赔偿责任的主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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