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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想咨询影视剧照授权

其他 2024-04-17 20:40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找制片人授权
  • 您目前遇到什么问题?有什么诉求
  • 取得影视作品权利人的许可。
    放映权不仅限于对美术、摄影、电影和类似电影作品,只要是能放映的作品,都在放映权的范围之内。就放映权的行使方式来看,首先,此处的放映要求公开再现,个人或家庭内部的放映由于并不属于公开展现,不涉及放映权。
    其次,放映并没有明确是否是有偿行为,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擅自放映作品都会触及放映权。
    相关信息:
    根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条的规定,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等的权利。
    “公开再现”是其本质特征。电影的放映权由制片人行使,要放映电影只需征求制片人同意即可,无须再征得各有关部分作者的许可。
  • 电影摄制许可证办理时的办理流程:
    1、须是地市级以上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的各类影视文化单位
    2、向广播电影电视总局电影事业管理局报送下列材料:
    (1)、拍摄影片的申请;
    (2)、不少于一千字的故事梗概一份,四号字体。另须注意:
    凡影片主要人物和情节涉及重要涉外、民族、宗教、军事、公安、司法等方面内容的,需提供电影文学剧本一式三份,或:
    a、提交省级相关主管部门或中央和国家机关相关主管部门的剧本审读意见;
    b、提交中央和国家机关主管部门对其所属的电影制片单位申请立项所报剧本的审读意见。
    (3)、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
    (4)、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5)、公司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资金证明;
    (6)、编剧允许公司使用其作品的授权书。
    3、期限:
    在决定受理后20个工作内作出是否同意立项的决定。
    但电影剧本需另请专家或送有关部门评审时,立项时间延长。法律依据:《电影管理条例》
    第三条 从事电影片的制片、进口、出口、发行和放映等活动,应当遵守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
    第四条 国务院广播电影电视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电影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电影的行政部门(以下简称电影行政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电影管理工作。
    第五条 国家对电影摄制、进口、出口、发行、放映和电影片公映实行许可制度。
    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从事电影片的摄制、进口、发行、放映活动,不得进口、出口、发行、放映未取得许可证的电影片。
    依照本条例发放的许可证和批准文件,不得出租、出借、出售或者以其他任何形式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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