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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在北京马驹桥附近用三轮车摆摊被城管扣车,罚款3500,是不是罚的太多了

行政处罚 2024-04-19 10:3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1、如果三轮车在当地属于非机动车,一般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2、如果属于机动车,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并且在驾驶时无任何违法行为的,给予警告或20-200元的罚款,及时退还机动车; 3、如若提供的驾驶证真实、合法但在驾驶时有违法行为的,根据其违法的情况和未随身携带驾驶证一并予以处罚,并及时退还机动车; 4、如驾驶人不能提供真实、合法的机动车驾驶证,视为无证驾驶,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的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如果城管扣留三轮车的,应当当场出具扣留凭证,并告知当事人在规定期限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理。
  • 您好,如果您认为行政处罚金额过高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 您好,如果罚款有问题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行政诉讼来解决。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法律分析:城管扣三轮车罚款标准一般为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八十九条 行人、乘车人、非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非机动车驾驶人拒绝接受罚款处罚的,可以扣留其非机动车。
  • 你好,可以申请行政复议
  • 城管摆摊扣车罚款一般50元左右。
    他不会直接罚款。先是没收你的东西,然后让你到他那去取,取的时候告诉你交了罚款才能取走。罚款一般是五十左右。城管扣押你的三轮车属于扣押经营工具的强制行为,是合法的。
    依据我国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的规定,城管可以对非法摆摊行为进行罚款,但并没有对罚款的标准作出规定。临街工地不设置护栏或者不作遮挡、停工场地不及时整理,并作必要覆盖或者竣工后,不及时清理和平整场地,影响市容和环境卫生的可以进行罚款。
    法律依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
    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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