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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 史律师 ,我父亲是1958年在重庆市矿业集团有限公司井下工作,1962年压缩回乡后,1991年经鉴定二期矽肺病按1963年的退休政策退休,2022年1月2日因呼吸衰竭,慢阻肺,肺癌,肺部感染,肺结核死亡,重庆市1~4级工伤退休死亡待遇处理意见 规定,需1978年104号文件 办理退休后死亡,才能办理工伤退休人员死亡待遇,丧葬费6个月,抚恤金24个月我市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由于他是63年的退休政策办理退休,工伤退休死亡待遇无法享受,我们一直在社保局沟通 ,单位沟通 无效,单位甚至没有按国家规定为他参加工伤保险,这种情况,符合劳动部保险福利师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劳动工资社会保障部 关于查出串有二三期协会病 该案60% 发放退休费的精简退职职工死亡后按因工死亡待遇处理的复函 ,日期1990年 、5月19日,请问可以按这政策领取待遇吗 ,可以向公司要一次性伤残金吗 ?根据死亡证明有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吗 ?

工伤索赔 2024-04-24 11:03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我不是史律师,我是刘江。不过我可以帮你看看这个问题。你父亲在 1991 年已经办理了退休手续,并且按照 1963 年的退休政策领取了退休金。因此,他的死亡应该按照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来处理,而不是按照工伤退休人员的死亡待遇来处理。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补助金为 6 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标准为:配偶每月 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 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 10%。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供养亲属的具体范围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规定;一次性工亡补助金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 20 倍。 你的父亲不符合以上情况,所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 那时退休员工并没有缴纳社保,建议你执1990这个文件前往社保局咨询
    【追问】社保局说1990年文仵大不过现在的工伤保险条例
  • 要不到,申请工伤认定的时间是受伤之日起一年内
  • 尽快仲裁或者诉讼争取,快过诉讼时效了
  • 你好,协商不了可以考虑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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