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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于2011年9月19日与房东签订的合同,房屋原本就是浴池,由房东经营,约定租期4年,到2015年10月1日期满,每次提前2个月交下一年房租,租时有些漏水,现在越来越厉害了,影响了正常经营,我口头通知房东修房子,要不就不干了,房东2012年5月31日来要收房子,并阻止顾客进店,我报了110,我想问该怎样和房东解除合同,如果解除不了到8月1日我不交下一年房租我又该承担怎样的违约责任,具体的违约金应该怎样计算,谁来帮帮我,急急急!!!!!!

其他 2012-06-23 09:34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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