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请问庭审法院没有让我核验对方证据材料原件,就只让我庭后交书面质证意见,这样属于程序违法吗?二审能否以次为由,主张案件发回重审?

刑事辩护 2024-04-23 11:05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你好!当事人有权在庭审过程中提出质证申请,同时法官也有权对质证进行控制和限制。如果法官认为某项质证内容不符合法律规定或者没有必要,可以拒绝当庭进行质证。对于被拒绝的质证内容,如果双方当事人或者律师仍然坚持要提供,可以在主审法官的许可下进行书面提交。因此,在庭审期间被法官拒绝的质证内容,双方律师可以经过协商后在庭后提交质证意见,这是合法的。
  • 根据您所描述的情况,庭审中法院未让您核验对方证据材料原件,而只要求您庭后提交书面质证意见,这一做法在程序上确实存在瑕疵。在正常的庭审程序中,当事人应当有权对对方提交的证据材料进行当庭质证,包括核验证据原件,以确保证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 按照你的描述,这是法官在程序中犯的错误,建议你和他关机沟通,具体是什么原因没有让你核对对方的原件材料
    【追问】法官决定双方提交了太多材料了,很反感,然后就赶鸭子似的下一步了。请问审查证据原件是法官的工作吗?
    【回答】不算违法,如果法官判断不需要你逐一看原件,也是为了庭审的顺利进行
  • 一般是在庭审中就应当发表质证意见的
  • 你好,现在是到了哪个阶段了呢
  • 你好,需要提交质证意见的了
  • 您好是什么案件需要打二审呢
  • 上午好,是可以帮助解决的,可以主张重申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广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8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