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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月前车被撞了,对方肇事逃逸,刚找到人,交警认定对方全责,但是不愿修车,只愿意给3000块钱,这完全不够修车费,该怎么办?

交通事故赔偿 2024-04-26 12:16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协商未果的情况下,携带维修发票、事故认定书等材料,及时诉讼维权的,可以委托律师介入代理
  • 你好,建议起诉解决问题,如果诉讼后对方还不支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
  • 你好,车损有多少,协商无果可以通过法院起诉来解决
  • 你好,关于交通事故赔偿问题可以详细沟通
  • 你好,这个情况的话,考虑直接起诉对方
  • 你好可以起诉要求赔偿车辆损失,
  • 电话咨询是免费的,也说的清楚
  • 你好,可以起诉要赔偿的。
  • 车被撞,对方全责,修车费由对方负担,不愿付修理费的,可以先由自己垫付修理费,等取得修理费发票后再向法院起诉要求赔偿。如果交警定责,直接去法院起诉,把对方车主和保险公司全拉进来赔偿就行了。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交通事故的受害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索要汽车修理费。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 需要申请赔付汽车修理费,受害人可以在公安机关交警部门的主持下进行调解索要赔偿。如果无法通过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来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则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七十四条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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