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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要回户口所在地吗

起诉离婚 2024-04-22 14:56 人浏览
共12位律师解答
  • 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户籍地)法院起诉,如果被告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的,可以在被告经常居住地或者原告住所地的法院起诉离婚。5
  • 你好,诉讼离婚,要到对方住所地法院,即对方户口所在地或办理居住证满一年的经常居住地。
  • 你好,离婚请问是否有小孩抚养权,抚养费以及共同财产纠纷等等
  • 您好,起诉离婚一般是需要到被告户籍地或者常住地起诉的
  • 是的,一般是要回去的。但是也要实际分析具体情况的6
  • 在对方的户口地或经常居住地办理。如有后续问题可电联
  • 你好,建议委托律师帮忙起诉离婚
  • 您 好,这个可以异地离婚的
  • 你好,这边有相关的居住证呢
  • 起诉离婚是否需要回户口所在地视情况而定:
    1、双方均没有被限制人身自由,且没有证据证明一方离开达一年以上,此时想要离婚一方应当向被告户籍所在地或被告经常住所地基层法院提起诉讼;
    2、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离婚争夺抚养权需要收集哪些证据
    1、双方基本条件的取证;
    2、双方父母基本条件的取证;
    3、孩子生活环境方面的取证;
    4、孩子的意见相当重要;
    5、考虑法官判决孩子抚养权归属的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 法律分析:起诉离婚要回去户口所在地,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 起诉离婚不一定要回户口所在地。夫妻离婚应向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去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如果被告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等情形,可以在原告住所地法院起诉;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在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起诉。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第一款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二十二条
    下列民事诉讼,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原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原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一)对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居住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二)对下落不明或者宣告失踪的人提起的有关身份关系的诉讼;
    (三)对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提起的诉讼;
    (四)对被监禁的人提起的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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