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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自愿原则的立法规定

其他 2024-04-22 07:3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自愿原则是指,民事法律主体根据自愿原则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民事主体可自主创设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的核心包括:合同自由、遗嘱自由、所有权行使自由、侵权责任规定的自己责任,在民事法律关系中对他人意思自治的不法或者不正当干预,构成对自原则的违反。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自愿原则,也称意思自治原则,就是民事主体有权根据自己的意愿,自愿从事民事活动。按照自己的意思自主决定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及其设立、变更和终止,自觉承受相应的法律后果。
    自愿原则体现了民事活动最基本的特征,是民法的核心。民事主体的自愿是建立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必须尊重其他民事主体的自主意志。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 自愿原则。民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指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也包括即使在法律文本中没有写明亦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的一般原则。民法基本原则与普通法律条文同样可直接适用。
    根据法律依据:《民法典》,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主要包括平等原则、意思自治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以及绿色原则。民法上的基本原则是指具有普遍法律约束力的一般原则,也包括即使在法律文本中没有写明亦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法的一般原则。
    法律原则可作为对法律条文理解和解释的基准,这些原则居于其他原则和条文的上位,正像宪法居于其他法律的上位一样。但是民法基本原则不同的是,它们可直接适用,特别是那些比较技术性的原则,如无效行为不生效果的原则。
    法律依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四条 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第五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原则,按照自己的意思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
    第六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公平原则,合理确定各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第八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第九条 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有利于节约资源、保护生态环境。
    第十条 处理民事纠纷,应当依照法律;法律没有规定的,可以适用习惯,但是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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