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您好 ,我想咨询一下,工资和工资条上的工资对不上,少了700块以上,这属于合法吗

讨薪 2024-04-22 15:51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对不上,可以跟财务提出,协商处理.5
  • 你好!这行为是可以找公司财务处理的
  • 你好,工资核算,建议到公司财务部咨询
  • 你好,直接与公司财务联系协商。
  • 因劳动报酬约定不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协商无果的,工资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者劳动局进行投诉办理,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工资不合理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 不合法,在解决工资问题上,如果可以协商解决最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行,就到劳动部门申请仲裁。如果申请劳动仲裁就要注意很多点:首先在劳动争议1年内提起劳动仲裁申请,主要提交的材料。
    如果对仲裁裁决书不满,在15日内要提起诉讼。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五十条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法律分析:因劳动报酬约定不明而引发劳动争议的,首先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重新协商。协商无果的,工资不合理可以向劳动仲裁部门或者劳动局进行投诉办理,根据我国的相关规定,工资不合理的情况下,劳动者可以直接向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要求对相关情况进行仲裁解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七十四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行政部门依法对下列实施劳动合同制度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一)用人单位制定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及其执行的情况;
    (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和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
    (三)劳务派遣单位和用工单位遵守劳务派遣有关规定的情况;
    (四)用人单位遵守国家关于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规定的情况;
    (五)用人单位支付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报酬和执行最低工资标准的情况;
    (六)用人单位参加各项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情况;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监察事项。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东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7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