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未成年犯罪但情节轻微且有自首行为被免予刑事处罚能过政审吗

其他 2024-04-26 09:06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您好,可以申请封存档案。
  • 未成年人犯罪,免于刑事处罚的条件或情形有: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未成年罪犯根据其所犯罪行,可能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悔罪表现好,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依照刑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免予刑事处罚:
    (一)系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
    (二)防卫过当或者避险过当;
    (三)犯罪预备、中止或者未遂;
    (四)共同犯罪中从犯、胁从犯;
    (五)犯罪后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
    (六)其他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
  • 法律分析:未成年犯罪未判刑没有必要。开无犯罪证明如果已经犯罪了是不可以开无罪证明的,但是由于是未成年人,是受保护的,他的犯罪事实是属于保密的,不得向单位或个人透漏的。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人,免除前款规定的报告义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八十六条 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被判处五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的,应当对相关犯罪记录予以封存。犯罪记录被封存的,不得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提供,但司法机关为办案需要或者有关单位根据国家规定进行查询的除外。
    依法进行查询的单位,应当对被封存的犯罪记录的情况予以保密。
  • 不是。免予刑事处罚针对的对象是已经构成犯罪,前提是起诉,但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人;不起诉的对象则包括不构成犯罪、指控犯罪证据不足或存疑、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人。
    免予刑事处罚由法院作出,而不起诉决定则由检察院作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认为可能存在本法第五十六条规定的以非法方法收集证据情形的,可以要求其对证据收集的合法性作出说明。
    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
    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人民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对于二次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仍然认为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赣州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4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