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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生育津贴报销了,单位还未发放给我,我现在辞职,单位还会给我吗

社会保险 2024-04-24 10:41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建议和单位沟通好细节,免得后续麻烦
  • 您好,这个你可以找单位协商的哦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是女性职工因生育暂时丧失劳动能力时,由社会保险给与的补偿,就是俗称的“产假工资”,因此领取生育津贴期间,单位不再发放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津贴:
    (一)女职工生育享受产假;
    (二)享受计划生育手术休假;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单位迟迟不发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部门投诉,可以直接向当地仲裁委申请仲裁,如果仲裁裁决之后,单位仍然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 法律分析:生育津贴审批完了,钱还没到账,劳动者辞职的,其生育津贴用人单位是应当发放给劳动者的,如果用人单位拒绝发放的,劳动者可以向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进行投诉举报或者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给用人单位工作,有两个途径可以要求支付工资:劳动者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投诉;也可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支付工资。
    如果未签订劳动合同,可以要求支付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如果是以拖欠工资提出的解除劳动关系,还可以要求支付经济补偿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五十四条 用人单位已经缴纳生育保险费的,其职工享受生育保险待遇;职工未就业配偶按照国家规定享受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所需资金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付。
    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用和生育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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