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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共同公司可否申请财产保全

其他 2024-04-24 16:52 人浏览
共11位律师解答
  • 离婚案件中,夫妻双方的共同公司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起诉离婚不要冷静期; 提供结婚证 财产证明等; 可以结合具体的案情 产权等相关证据来离婚、主张分割财产、孩子抚养权等; 我长期代理婚姻财产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维权
  • 在离婚案件中,如果夫妻双方的共同公司存在转移财产、隐匿财产等行为,或者公司的经营状况直接影响离婚双方的财产分割问题,那么另一方可以向法院申请对公司财产进行保全。
  • 公司是否还有其他股东?公司性质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合伙企业?
  • 同时兼有财产的给付内容,可以适用财产保全措施
  • 您好,可以对对方所持的公司股份进行保全。
  • 您好,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是可以的。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您好,可以申请财产保全
  • 申请财产保全的条件:首先要有申请的理由,要为自己的主张提供证据;然后要提供担保。离婚财产财产保全,是指在离婚案件中,经利害关系人申请,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进行强制措施。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适用条件和程序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 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 离婚财产财产保全,是指在起诉前或者在离婚诉讼中,一方当事人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向法院申请对共同财产进行强制措施的一种行为。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 离婚时可通过如下方式进行财产保全:一般需由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并提供被申请人开户行及银行账号,以及担保人身份证明等材料。然后,人民法院审查申请材料。最后审查通过的,作出保全决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八十三条
    离婚后,一方以尚有夫妻共同财产未处理为由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的,经审查该财产确属离婚时未涉及的夫妻共同财产,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分割。
    第八十五条
    夫妻一方申请对配偶的个人财产或者夫妻共同财产采取保全措施的,人民法院可以在采取保全措施可能造成损失的范围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合理的财产担保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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