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期房交了定金,但没有购房资格,可以申请退定金吗

合同违约纠纷 2024-04-26 15:55 人浏览
共16位律师解答
  • 期房交了定金,但没有购房资格,可以申请退定金; 可以结合具体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付款及交易细节等相关证据来分析; 我长期代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的案件,可以看我的案例; 建议委托资深、专业、有责任心的律师帮助代理
  • 如果是因为开发商诱使购房者签订合同并支付定金,或者是由于楼市调控等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购房人失去购房资格或购买能力,购房人有权要求解除购房合同并拿回定金。
  • 定金一般情况下不可以退。定金可以退还的情况包括: 收取定金一方违约,需要双倍返还定金; 双方协商解除合同,由收取定金一方返还收取的定金。
  • 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一般是不可以退的,没有购房资格属于购房者的问题,不是开发商的问题。
  • 您好,你没有购房资格是自己过失,定金一般不退,建议和对方先协商处理。
  • 您好,如果刚开始购买的时候销售没和您讲清楚,可以要求退定金。
  • 您好,您可以申请退,但是具体也需要结合您的购房合同去判断
  • 您好 没有购房资格,可以解除商品预售认购书。
  • 您好,要看您具体的合同是如何签订的。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根据法律规定,定金一般是不退的
  • 你好这种情况可以申请退款的
  • 您好您可以申请退定金的
  • 法律分析:原则上,定金不可退,但有例外。原则上,定金具有担保性质,购房者作为给付定金的一方,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例外情况是:如果房地产开发商没有取得商品房预售或现售的条件的,而向买受人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费用的,购房者不签购房协议可以要求房地产开发企业返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一般而言,适用定金罚则须具备以下条件:第一,定金合同有效;第二,主合同有效;第三,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债务;第四,不履行债务的一方当事人不具有法定或者约定的免责事由。上述条件缺一不可,必须同时具备才可适用定金罚则。
    如果交了定金双方就合同内容协商了但不能达成一致而导致合同未能订立的,不适用定金罚则。因此,这种情况下,定金是可以退还的。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规定,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 没有购房资格交了定金可以退。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而由于楼市调控等各种原因导致购房者失去购房资格的,就属于不可归责与双方当事人的原因,因此不能继续履行购房合同的,卖方应对退还定金。
    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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