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详情

两个未成年一起玩耍,其中一方骨折怎么办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5 22:32 人浏览
共5位律师解答
  •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
  • 先报警固定证据,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去法院诉讼

  • 先看伤得有多重,因为对方是满14不满16的未成年人,如果不是法定意义上的重伤,就不用承担刑事责任,那么赔偿基本上就是民事范畴的,通常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必须与伤情直接相关,以填平为原则,不会让被害人获利。
    如果伤情鉴定为“重伤”,那么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是要承担刑责的,这个时候积极赔偿被害人获得被害人谅解就是关系到量刑的因素了,虽然原则上还是那些赔偿项目,但是对于被害人则有更多主动权,包括精神损失费之类的赔偿也有可能被对方监护人接受。
  • 法律分析:两个小孩一起玩,一方受伤了,要区分以下情况负责:
    1、一方自己不慎受伤,自己负责;
    2、对方不慎导致伤害,对方家长作为监护人负责;
    3、双方各自都有过错,在查明事实的情况下,根据受伤原因和过错程度来判断由谁负责,责任大小,一旦确定由对方小孩负责,具体法律责任由家长承担;
    4、和对方孩子无关的意外导致另一方孩子受伤,自行负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法律分析:看伤的程度了,一般是医药费、护理费、营养费等,如果构成伤残,还可以要求伤残赔偿金和精神损害抚慰金。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七条 对未成年人依法负有教育、管理、保护义务的学校、幼儿园或者其他教育机构,未尽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义务致使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或者未成年人致他人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赔偿责任。第三人侵权致未成年人遭受人身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补充赔偿责任。
如果需要针对性解答,可以直接向我咨询并描述您的情况,本地专业律师将24小时在线解答。
平台济南律师团
官方
响应时间 平均2分钟内
咨询我
查看全部5个解答
声明: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