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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请问一下,天津地区退休后医疗保险不足25年,有政策支持单位和个人共同补缴吗?谢谢

社会保险 2024-04-26 15:26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你好,可以与社保部门进行沟通了解具体政策信息
  • 您好,具体情况稍后跟您去电联系
  • 您好请描述下具体案情
  • 退休时医疗保险缴费年限不够所在单位不再为其补缴。退休后可以一次性补缴医保费,退休时累计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不足年限的,按退休时上一年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7%,以现金形式一次性补足不足年限。
    自补足的次月起享受退休人员的医疗保险待遇。个人缴费一般不需个人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去缴纳,而是由单位从工资中代扣代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二十五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行个人缴费和政府补贴相结合。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人、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低收入家庭六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和未成年人等所需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给予补贴。

  • 法律分析:可以补缴,只要是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就可以补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用人单位逾期仍未缴纳或者补足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向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查询其存款账户;并可以申请县级以上有关行政部门作出划拨社会保险费的决定,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划拨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账户余额少于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要求该用人单位提供担保,签订延期缴费协议。 用人单位未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且未提供担保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扣押、查封、拍卖其价值相当于应当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财产,以拍卖所得抵缴社会保险费。
  • 退休医疗保险的缴费年限,未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可以补交;已经达到国家规定的年限,则不需要补交也不需要再缴纳医保费用,可以直接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
    退休的医疗保险应该要缴纳十五年,社保在十五年后就不能再缴纳。
    有单位,即使缴费已经缴满十五年,但是职工还没有退休,企业还是需要继续缴纳直至退休。
    是个人缴纳社保,可以停止缴纳或者继续缴纳。按照当地的政策,继续缴纳是有一定好处的。
    养老保险遵循多缴多收的原则,缴费的基数越高,服务的年限也就会越长,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就越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第二十七条
    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按照国家规定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未达到国家规定年限的,可以缴费至国家规定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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