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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户口低保公租房丈夫死亡,外地户口妻子能继续居住公租房享受低保吗

其他 2024-04-26 16:48 人浏览
共6位律师解答
  • 您好,通常情况下,低保是按照家庭(户)为单位发放的。相关部门会首先确定家庭的整体收入情况,然后根据家庭成员的人数来计算每个成员可以获得的具体低保金额。在某些特殊情况下,也可以根据个人的情况进行申请
  • 如果妻子是公租房的共同承租人,且符合续租条件,通常可以继续居住公租房。但公租房的所有权归国家所有,不能继承。
  • 您好,及时沟通解决问题维护自身
  • 有这个被抚养人的情况下是可以的
  • 您好,要看您的公租房产权单位。
  • 法律分析:城市居民的收入水平低于最低保障标准的,低保户也可以申请公租房,公租房的所有权是归国家所有的,所以低保户的承租人死亡的,公租房是不能继承的,但其子女可以继续租赁公租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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