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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问一个问题,就是我爱人在邢台市人民医院,科室走廊有一个斜坡上摔倒了,它这个斜坡上嗯,只写了小心滑倒嗯,这个墙上也没有嗯,扶手也没有栏杆没有没有其他的防护措施,结果给摔倒了,把手腕给摔骨折了嗯,这个情况怎么处理?请回答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4-28 19:5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建议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去法院起诉解决
  • 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
  • 法律分析:如果受伤了,应当要求赔偿。可以要求对方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如果造成残疾了还可以要求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器具辅助费、被抚养人生活费。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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