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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一个老板叫我们来合伙投资干活,干了两个月,老板就不要我干了,敢我走,这样我可以找他要赔偿金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4-04-27 18:18 人浏览
共7位律师解答
  • 您好,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用人单位没有提前通知解除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结合您的情况,如果您跟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或存在劳动关系,您工作了两个月,老板赶您走的话可以要求他付半个月工资作为补偿金。如果存在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形,才可以要求公司支付赔偿金。
  • 当时有签订什么的吗,还是都口头说的j
  • 下午好,这个情况是可以协商约定啊
  • 你好,可以先和对方协商一下
  • 可以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
  • 你好,可以向劳动部门投诉
  • 你好,建议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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