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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丈夫工亡去世,婆婆86岁每月退休金3000多元,另有一儿一女,现在婆婆要分工亡赔偿金,麻烦问一下怎么分配

工伤索赔 2024-04-28 21:28 人浏览
共10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一般情况下,死亡赔偿金是可以参照遗产来分割的。老人自己有退休金,基本上也不需要子女另外支付赡养费了。
  • 你好,应当比照遗产均分,具体可以与我联系。
  • 需要结合补偿标准,具体计算的如需帮助可电
  • 您好,可以按着遗产的方式进行分配。
  • 有遗嘱按遗嘱,无遗嘱一分为四
  • 你好,请详细描述具体案情
  • 协商,协商不成只能诉讼

  • 【死亡赔偿金的分配原则】:
    分配主体为死亡赔偿金的赔偿权利人。由于死亡赔偿金的性质是财产损害赔偿,其内容是对死者家庭整体预期收入的赔偿。因此,赔偿权利人首先是指与死者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范围内的近亲属即第一顺序继承人,即配偶、父母、子女,只有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才开始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 工亡赔偿金的分配方法如下:在分配工亡赔偿金之前应先将丧葬费剔除。然后,再算出各个供养亲属应得的抚恤金,剔除抚恤金后,对于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被继承人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的内容继承,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进行平均分配。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 按规定死亡赔偿款可按照如下的方式予以分配:比照遗产继承的方式,由受害人的第一顺位继承人顺序分配,第一顺序继承人完全不存在时,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即同胞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但是原则上采取协商分割的方式。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三十四条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的,赔偿金按照下列规定计算: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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