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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后案例研习 【案情介绍】 某灯箱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告公司),系两自然人投资设立,业务范围为灯箱广告的设计、制作和安装。平时,投资人负责拉订单和设计灯箱,灯箱的制作委托一些从事铝合金加工的小作坊完成,悬挂灯箱由公司一位投资人的表弟王某完成,安装工具由广告公司提供,按件计价,每月结算一次。王某系无业人员,其妻子也无业,在安装难度较大时,其妻子也随王某同去,帮忙扶梯子、递工具等。王某无其他职业,其在广告公司安装所得基本能维持全家生活。一日,王某在安装过程中,不慎从梯子摔下,造成重伤,对于是否为工伤的问题产生了争议。 【请问】王某与广告公司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

工伤索赔 2024-04-29 10:43 人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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