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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征收和查账征收,那个季度申报方便

土地纠纷 2024-04-30 14:04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核定征收一般不会查账。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区别于查账征收。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法律分析:核定征收的条件可以分为以下两类:
    一、账目问题:
    1.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2.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3.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4.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二、申报问题:
    5.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6.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 核定征收一般不会查账。核定征收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情况在正常生产经营条件下对其生产的应税产品查实核定产量和销售额,依照税法规定的税率征收税款的征收方式,区别于查账征收。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法律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五条
    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可以不设置帐簿的;
    (二)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应当设置帐簿但未设置的;
    (三)擅自销毁帐簿或者拒不提供纳税资料的;
    (四)虽设置帐簿,但帐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帐的;
    (五)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六)纳税人申报的计税依据明显偏低,又无正当理由的。
    税务机关核定应纳税额的具体程序和方法由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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