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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的一种药在两个不同的药店买,有一个药店贵了一半的价格,请问该找谁投诉?该陪我多少钱

消费者维权 2024-05-02 11:18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你好 药监局投诉或者物价局投诉 有些是有会员卡 会员卡积分兑换的
  • 药店投诉需要根据投诉内容决定部门,如果是药品质量问题可向药监局投诉,如果是药品价格问题找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投诉。
      根据《价格法》
      第三十三条
      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法对价格活动进行监督检查,并依照本法的规定对价格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第三十四条
      政府价格主管部门进行价格监督检查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一)询问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并要求其提供证明材料和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其他资料;
      
    (二)查询、复制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账簿、单据、凭证、文件及其他资料,核对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银行资料;
      
    (三)检查与价格违法行为有关的财物,必要时可以责令当事人暂停相关营业;
      
    (四)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可以依法先行登记保存,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转移、隐匿或者销毁。
  • 法律分析:可以拨打电话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 一般正规的药店的药品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药监部门、医保部门的规定的,药品没有法定的统一零售价,所以“贵了”的说法原则上不存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拨打电话投诉,也可以向当地物价部门或药监医保等部门投诉。 一般正规的药店的药品价格都是符合当地物价部门、药监部门、医保部门的规定的,药品没有法定的统一零售价,所以“贵了”的说法原则上不存在。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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