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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人打了没还手,被带去警察局后警察为了不麻烦,建议和解,和解后发现身体不适,是否还可以追求其责任?

人身损害赔偿 2024-05-06 16:27 人浏览
共8位律师解答
  • 您好,专业老师立即和你联系!请您留下联系方式,直接电话回复
  • 说下具体的情况或过程,看怎么去帮你处理这个问题。
  • 你好,你做伤情鉴定了吗?伤情严重吗
  • 你好,现在处理到哪一步了?具体情况
  • 你好,这个是可以追加责任的哦。
  • 您好,建议申请行政复议解决
  • 责任的承担应按过失的大小来划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定,建议委托律师来保障您的最大权益。
  • ,受害人无故被殴打应当及时报警,然后做法医鉴定,根据鉴定结果来决定打人者的法律责任。在公安处理过程中,会组织调解,当事人是否谅解会影响到对对方的处罚,对方一定是积极赔偿的。
    协商调解不成,可向法院提起诉讼。赔偿范围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残疾者生活补助费及精神损失费等费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四十三条 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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