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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劳务服务费纳税结构 我为某公司提供专业顾问服务,非雇佣合同。 每期收到服务费之前,要求我以该公司的名称和税号,缴纳并开具劳务费发票。 请问后面这部分纳税是否就是增值税。获得劳务服务的公司,要求我为该公司代缴纳这部分税款,合理性依据是什么?

劳务派遣 2024-06-24 15:09 人浏览
共4位律师解答
  • 为公司提供非雇佣合同的专业顾问服务时,收取的服务费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是增值税,如果是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或1%的征收率,一般纳税人则适用6%的税率。此外,您还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作为个人独立提供劳务所得的一部分。 根据您的描述,要求您以该公司的名义开具劳务费发票并代扣代缴税款的做法,主要基于以下两点合理性: 1. 增值税代扣代缴:如果贵公司不是一般纳税人而是自然人,不具备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此时,您可以通过税务局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或委托税务局指定的代征点代征增值税。对方公司作为增值税纳税人,为了抵扣进项税额,需要您开具增值税发票,这也是其要求您代缴增值税的原因。 2. 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按照《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支付所得的单位或个人有义务在向个人支付款项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这意味着,对方公司在支付您服务费时,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为您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
  • 您好,如果怀疑单位让你开发票不合规,可以到当地税务局举报。
  • 您好,可就纳税事宜进行咨询
  • 你好,可以为你进行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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