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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您好: 我是河北邢台的,五保户去世后,他们的耕地是否要收回,该五保户的耕地是否可以由母亲或弟弟来继承, 谢谢!求解答,

其他 2024-05-03 08:13 人浏览
共3位律师解答
  • 土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不是个人财产,不能继承。土地是集体分给本村村民承包的。五保户的财产(宅基地等)在其死后,一般由村里收回所谓五保户,由于宅基地政策为地方性政策,当事人可以具体咨询宅基地所在地的集体负责人(村主任等),以对方的答复为准。
    一般是指孤寡老人,五保户去世,其承包地由集体收回再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九条 城市市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
    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基地和自留地、自留山,属于农民集体所有。
    第十一条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条 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你好,五保是国家对丧失劳动能力和生活没有依靠的老、弱、孤、寡、残的农民实行保吃、保穿、保住、保医、保葬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
  • 你好,五保户应当由本人申请或者由村民小组提名,经村民委员会审核,报乡镇政府批准,发给《五保供养证书》,凭《五保供养证书》享受五保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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